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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伊川县医共体总医院2023年第二批院内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3-04-11 18:47   点击:


    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的前提下,伊川县医共体总医院拟对以下12个项目分别进行院内自行采购,伊川县医共体总医院2023年第二批院内自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23-0407032
    2、项目名称:伊川县医共体总医院2023年第二批院内自行采购项目
    3、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
    项目1:鸣皋分院物业基础服务管理项目。
    项目2:鸣皋分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
    项目3:高山分院屋顶防水及落水管施工项目。
    项目4:0.35T核磁线圈及Codi box采购项目。
    项目5:伊川县人民医院设备校验检测项目。
    项目6:伊川县人民医院厚德楼单色滚动屏、全彩屏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7:伊川县人民医院非接触式眼压计采购项目。
    项目8:伊川县人民医院双摇病床、床头柜采购项目。
    项目9:五大中心道路宣传项目(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
    项目10:东院区10-12F拆除项目及国医堂改造项目。
    项目11:直线加速器磁控管采购项目。
    项目12:东院区厚德楼电梯维修项目。
    4、服务期(项目1、5):1年;
    服务期(项目9):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服务期1年;
    工期(项目3):12日历天;
    工期(项目12):7日历天;
    工期(项目10):45日历天;
    交货期(项目2、4、8、11):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交货期(项目6):合同签订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交货期(项目7):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5.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1:199740元/年。
    项目2:200000元。
    项目3:144955.15元。
    项目4:143000元。
    项目5:260000元/年。
    项目6:213000元。
    项目7:160000元。
    项目8:175000元。
    项目9:196000元。
    项目10:445266.76元。
    项目11:135000元。
    项目12:140000元。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采购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但同一上级公司下的两个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
    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附件)。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1. 项目1-项目12除满足以上(1)、(2)要求之外
    (3.1)项目10还需满足以下资格:
    (3.1.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项目2、4、7、8、11还需满足以下资格:
    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3)项目12还需满足以下资格:
    (3.3.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修理)B 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对应以上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修理)B 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证书。同时其电梯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对应以上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新旧许可证资质按照《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附件 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提供对应证书。
    (3.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械或电气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5、本次招标拒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注: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以上资料在投标时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响应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403室;
    3、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请将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携带至获取响应文件地点报名。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伊川县医共体总医院东院区学术报告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伊川县医共体总医院东院区学术报告厅
    3.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需本人参加开标且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谈判公告期限
    1.本次公告在伊川县医共体总医院公示栏张贴、《伊川县人民医院官网》、《中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2.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川县医共体总医院
    地址:伊川县酒城南路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17803790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403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62005
     
    中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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